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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08
三、領獎期限: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六日起的三個月之內,逾期即不能發給。
但領獎期限的最後一天,適逢星期六、星期日、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及銀行結帳日,可順延一天給獎。
資料來源:財政部賦稅署
 
舊 2005-03-06, 02:5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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