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HINEA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引用:
作者雪碧
先看了第一頁
其實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討論的
有的人喜歡叫他小強、小小強、大強
都沒關係
記得拿人錢財替人做事
"不需要有自己的想法"
什麼以後這是小孩會如何如何的
這些其實都不必要
懂自己要什麼就可以了

+1
這個才是硬道理
想太多反而吃力不討好
 
舊 2005-03-03, 02:07 PM #1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HINEAR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