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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itoeast
恩恩
有違代理商的倫理
上次為進一批貨
朋友找一各新的電腦公司,培養他,幫他抵押,"才有資格進貨"
這樣我覺得不一定划算
為什麼不成立公司進貨....因為上次有進沒出被國稅局罰3倍
電腦零件真的沒利潤...明樣剛倒,u2旭耀也跳票,應該會剩13家有賺的
所以...這種量找電腦公司買比較好
有一次,我用公司名義跟nippon (NCC)進電容器,要買幾k
他說...送你當樣品好了 一.一" 真沒面子。當然還是有付錢。
不過...我堅持先付,他說不用,這種量收到再付就好 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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