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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e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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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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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頻寬使用標準要訂多少? 誰決定? 可能您認為可以,但別人認為不可以。

另外,一般人有沒有權使用這些網路資源?按照使用者付費原則,還是有費用的存在。 多少可忽略? 多少算是濫用學術資源?

最後,學術的界線在哪裡,如果討論區有一個討論電動玩具的版面,是學術研究,還是非學術研究? 或者,公開的檔案伺服器放試玩版,是學術研究,還是非學術研究?

這樣還是存在多重標準。以誰的標準為標準?
舊 2005-02-22, 03:20 AM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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