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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um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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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6
引用:
作者Amanda65
這位大大曾被你的獅子座前女友傷得很重喔!
因為你一直以偏概全
當然是順著彼此的毛,只不過討論重點在獅子女,
所以我才會提起說:順著她的毛
當然要有一方先道歉,我也常say sorry啊!
因為我很討厭冷戰,我希望有誤會或爭執時能講清楚,
所以我認為獅子座的女生也是如此
但討論的開端要先有一方放低姿態。

大姊 我已經把它標出來了 相信您一望便知
順毛的事...補上那個前提,ok, I got your point.
我想,一件需要疏通的事件,最好不必有任何一方必須先低頭
才能開始溝通...
至於她...不想說結局,感傷的,真的是性格影響命運。
Anyway,反正我彈射出來了,我試過拉她了。
引用:
作者Amanda65
我只能代表我自己發言,所以我用“我”“自己”有錯嗎?
因為你一直執著於咬人的部分,
忽略了馴獸師手上的繩子一直強迫獅子做牠不願意做的事,
獅子才會反擊的!

也許妳會說我凹,這裡的我純粹是指ego,不是I myself,
我想每個人應該都有權利對一篇文章有自己的觀點吧
我可從沒說妳一直執著在「繩子-被強迫」的部分吧
還有,能不能換個例子?
您是位女士,不是一隻母獅子,難道您覺得動物的心裡特質,
可以代表到人的心裡特質上嗎?
引用:
作者Amanda65
不喜歡《馴服》這個字眼,
如果你被人形容《馴服》會舒服嗎?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當你的用心被嫌棄時都會感到難過,
那我被形容成《動物》,需要別人來《馴服》,我不能感到不悅嗎?
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論調,恕小女子無法認同。

Ja, 你有權表達您對小壞蛋網友發言的詮釋,無論他發話時的原意為何,我們都有看到後欄他的說明,跟您的第0反應所理解的意思好像不太一樣。同樣的,這種對別人發言之詮釋及表達感受的權利,在這棟欄子裡是無差別適用的,也就是說,妳可以那樣回答小壞蛋先生,但別人也可以對妳的發言發出妳意料之外的回應。
引用:
作者Amanda65
被甩時不堅強,我想我活不到今天。
唸書時不逞強,我想我只有小學畢業。
工作時不好強,我想我會常上104人力銀行。
懂得察言觀色、善解人意的你,
大概很少遇到挫折吧!

這位女士的人生真是強大阿?想不想學學柔道?
Anyway, 看看道德經吧,願妳從中受益。
跟上面的IDEA一樣,妳在這裡又提及「我只能代表我自己發言」,
卻又在75樓提到「只希望不要再有人攻擊獅子座女孩」...
「無論真偽與否,只希望不要再有人拿星座書的偏見攻擊獅子座女孩 Amanda65」 It's easier to achieve
但如果如果妳希望 「在本欄中,不要有人提到他的經驗或感想,會讓Amanda65女士感到對獅子座女生攻擊」sorry,it's impossible.
因為這種希望已經隱涵一種「以我詮釋為準」的掣肘,誠如妳所說
人是互相的 難道我們訴說經驗還要有所顧忌嗎?相信這也不是妳的意思吧?
 
舊 2005-02-12, 09:26 AM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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