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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昏地暗
結果官司沒贏,RAMBUS得到什麼??
廠商真要用凹凹看,官司輸了只會是"加上點賠償費"??我怎麼從來不知道這種官司只會要"一點賠償費"??記憶體廠商真的笨到這種地步,冒可能將賺的錢都賠給RAMBUS的險,也要逃專利費,更何況DDR時RAMBUS已經來過一次,廠商又笨到沒想到DDR2還會再來??換言之只有RAMBUS夠聰明??其他所有記憶體廠商都是笨蛋,Samsung若是真那麼笨,為何能成為國際第一大廠??
若是依你所言"專利權擁有者沒有義務去阻擋別人侵權..這是很重要的觀念..相反的...專利有兩個用途,一是收權利金,二是告人侵權",為何RAMBUS官司打不贏,JEDEC公告規格時RAMBUS不宣示其擁有的專利權是原因之ㄧ,若是依你所言"專利權擁有者沒有義務去阻擋別人侵權",那為何RAMBUS沒輕易打贏官司.若是國際上真的允許這樣搞,JEDEC存在幹嘛??
另外,與可愛不可愛無關,雖然我沒小孩,但是我教導弟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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