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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9607
官司沒贏,不代表一個人打贏所有人"必然"贏,對吧?本錢不夠粗,沒本錢、沒資源耗的小廠家,是不是得在[取得授權]和[打專利權官司]之間作取捨?能說這個官司打的沒意義嗎?
那是不是"應非零"打贏了歐洲的官司不陪,然後全世界就跟進了?那RAMBUS直接宣布倒閉不是比較快???
還有,RAMBUS告不告得贏是一回事,但是你說RAMBUS沒有理由(還是沒道德、手段賤..)就沒道理了,打官司就是贏和輸,有人喜歡打必輸的官司嗎?RAMBUS提起訴訟,難道可以說"贏了收錢,輸了摸摸鼻子假裝誤會一場"嗎?RAMBUS既然願意承擔敗訴的風險和可觀的訴訟費用,旁觀者批評人家RAMBUS賤對真相的釐清有多大幫助呢?..^_^
依你的觀點,這個專利不屬於RAMBUS,而RAMBUS的觀點,這個專利是屬於RAMBUS的,立場不同觀點不同,導致的結論也不同。你認為RAMBUS沒資格告,RAMBUS認為他們有資格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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