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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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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272
引用:
作者天昏地暗
簡言之,當你和好朋友有利益糾葛時,你也會這樣陰他就對了
而且你也會教育你的子女,當影響到自己利益時,就算是好朋友照陰就對了
當網友和你有利益糾葛,也是先陰再說就對了
依照你上面所說的,RAMBUS做法ok就是了??那JEDEC廢掉好了,也不用公告什麼標準規格,反正大家都來陰的即可,因為依你所說其他公司都一樣,想請問手握專利權的公司有幾家是這樣陰著來的??
若是你所稱讚的RAMBUS"兵不厭詐,只能說他招式用的很好",那為什麼他官司打不贏??是那些國家的法律假正義??沒人說要"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你會不會轉的太兇了??當初RAMBUS公告宣告他的專利權,跟各家廠商收取專利費有什麼問題??他光明正大收高額專利費,讓DDR RAM比RAMBUS RAM貴我也沒意見.還是說光明正大收專利權費用就叫做"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不知道你為什麼那麼推崇這種陰的行為??


商場上沒有永遠的敵人,自然也沒有永遠的朋友→ 用朋友來舉例實在不符合這個主題,商業是商業,為什麼要和友情扯上關係?那全世界的商業法都要改成商業友情法囉?...^^

利益糾葛和商業行為不能畫上等號吧?不見得所有的糾葛都有商業行為在裡面,跟網友有利益糾葛就循法律解決,不成嗎?如果糾葛是兩造的商業行為,刑法民法一起來,打官司嘛!...^_^

商業上沒有陰不陰,只有對與錯,一切走法路途徑。

你有認為RAMBUS陰的自由,但是同時你也得承認別人可以認為RAMBUS不陰,對吧?實在沒必要動這麼大的火氣...^^

其實原本天兄提出的是個人觀點,是大家可以心平氣和討論的,但是現在好像有點情緒化了..^^
舊 2005-02-08, 02:04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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