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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anp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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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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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給退,這是一種額外的服務,不是義務.

在店面買東西,消費者有責任確定自己到底要什麼東西,而不是買了回去拆,發現不能用,再拿去和店家吵.店家再把被用過的東西處理一下,下一個消費者又疑神疑鬼,擔心買到別人退的東西.

退東西的時候,都覺得"只不過用了一下,沒什麼,沒理由不能退".
買東西的時候,看到膠帶被撕掉了,不管到底是什麼原因被撕掉了,就是堅持不買.
這真是互相矛盾的心態.

不過家樂福肯接受退貨,表示他對自己的東西頗具信心,對消費者也有信心.
舊 2005-02-06, 09:24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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