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時候當兵有一個想法,我每個月領國家發的5545元這種超級廉價比外勞還低好幾倍的薪水實在很幹...
既然是這樣你付我5545得到一個爛兵,倒不如我每個月付國家5545好了...如果5545不夠的話5545*2或是5545*3都可以,
你把我付你的錢拿去請一位比我好一點,心甘情願一點的兵也好,這樣子不是兩全其美
當兵的薪水可以調高,不想當兵的可以付出代價省去兩年的時間,
付不出這代價的就去當兵吧,反正薪水也不會低到哪去
那時候我說出來我同梯都還蠻贊成的....可惜好像從來沒有人有提議過這個方法,
用幾個不想當兵的役男每個月交的錢去養一個兵應該夠了吧,一方面也算精兵,一方面也推動了募兵
嗯...等我當上國防部長我就會推動這條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