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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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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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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onhaiy
1.任何ISSUE都可以具爭議性,具爭議性的本質就像你我意見不同,不過你現在批評"非常貿然而輕率的實施",表示你應該確知整個決策過程,請賜教他們如何"非常貿然而輕率".
2.事務層級有大小,且應尊重專業的決策,請不要任何的不滿意就出現"阿扁政府",這樣就有情緒化的感覺.
3.沒人說小孩的父母不需要負起比標籤大的責任,但標籤具提醒功能,容易辦到且有效(你就注意到了)的事為什麼不做?


惡法也是法, 只要政府公佈實施後, 就應該值行.

但台灣現在的問題不在決策的過程, 而是"法無定法".

意思是, 這個法, 你要這樣解釋也行你要那樣解釋也行,
今天是合法的也許明天就非法了, 再三個月又改一次.
幾乎沒有一個標準, 基本上是達到了禪宗的境界...
但人民就苦了.

正所謂上行下效, 在上位的人愛亂掰, 愛硬柪, 亂說話
已至於公共關係的人員每次都要擦屁股, 在下位的行
政人員看了也有樣學樣, 但人民就苦了.

這不是阿扁開始的, 阿輝也是這個毛病, 但只是大家覺
得現在特別嚴重, 可能和律師的特性有關.

回到主題, 所謂"非常貿然而輕率的實施" 意思是, 物品的
本身是沒有罪的, 端看使用者如何使用. 買這樣物品是沒
有罪的, 端看賣的人怎麼賣. 你把"禁止18歲購買觀看"加
在物品本身, 對整件事並不會起任何作用, 只是掩耳盜鈴罷了.

真正應該規範的是銷售的管道, 及確實的執行這個政策,
這才是解決事務的方法, 但現任的政府是否有能力, 願意
作, 可能從每次一到選舉的乎口號, 剪彩就可一窺究逕了.
舊 2005-01-23, 12:5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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