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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細想想,啟亨本身不是販售三星記憶體顆粒的廠商。他是使用Remark的記憶體顆粒。
就好像販賣一整台電腦,但是CPU是Remark的情形一樣。這種情形似乎不稀奇,難怪
今天啟亨會以現在這種態度面對消費者,因為Remark記憶體的人並不是他,所以三星
也告不到他。了不起就是三星私下對啟亨以販售仿冒品的情形來處裡,由三星去判斷
啟亨是否知情。至於就這點有沒有法律上的責任,個人對法律了解不清楚,還請知悉的
人幫忙判斷一下。
接下來,9550的規格是200MHz,是由ATI訂定的。啟亨不按照規格製作出售顯示卡,
這應該是ATI和啟亨之間的問題,如果啟亨與ATI之間有簽協定,就依照協定部分處裡。
至於包裝外盒上面如果標示頻率與實際卡上不符,這個才是消費者與啟亨之間要處裡的。
如果確實有200MHz字樣,或是ATI認證等等,這樣啟亨才有標示不符的問題。不然
要由法律上認定啟亨"蓄意"欺騙消費者,實在很困難。
所以整個看來,不管啟亨是否為受害者,回收瑕疵品是"最起碼"該做的事情。
至於消費者這邊,個人認為是通知ATI也是必要的。因為啟亨除了因為這件事情商譽受損
之外,ATI應該也會受影響(因為如果ATI9550的記憶體可以用任意的頻率來跑,難保
哪天不會蹦出100MHz的9550,消費者在選購的時候就更容易產生困擾)。
市場機制是由消費者決定的,如果今天啟亨的顯示卡會無預警的低於原廠時脈,
相信消費者在選擇的時候一定會更加謹慎,至少PCDVD的網友已經心裡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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