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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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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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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三星要告啟亨有點難成立,只要啟亨拿的出曾經跟三星訂購4ns RAM的訂貨單,三星對啟亨一點折都沒有,因為三星無法証明出給啟亨這批貨啟亨用在那裡,就算有法院出面派人核對所有產品的出貨量/RAM用的種類也相當困難,難在於
1.要從市面收集啟亨一系列顯示卡產品
2.要從啟亨那調出所有顯示卡所用RAM種類
只要啟亨動點手腳,法院怎樣也查不出來,必竟啟亨的產品不是只賣台灣而已,搞不好連歐洲都有賣,況且啟亨也許還有代工的部份,如果真有代工部份那怎查,啟亨動點小手腳,法院查到死都查不出來
精星的也會有些許問題,就算當初在PCDVD發言的啟亨部隊的IP來自啟亨公司,啟亨花點錢弄個替死鬼不是不可能的,以一個"個人行為"推的是一乾二淨,
能弄倒啟亨的方式只有找出"中間人",也就是將威剛REMARK成三星再販賣給啟亨這個人才有用,他的說詞很重要,但只要啟亨想保住這個中間人(自知是作弊被抓),那永遠找不到那個人或那間公司,因為RAM這種東西,由其顯示卡上頭用的有多少間公司再賣阿~~~~~~,台灣上市上櫃的公司中很多都賣過,連台鹽都賣過,甚至像華碩/微星這種顯示卡大廠也有再販賣RAM的,一線大廠進的貨量很大,切貨給二線的是淨賺的,有很多公司都是這樣的,那..........要從個抓起,由其啟亨動過手腳之後...>"<
舊 2005-01-21, 02:41 A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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