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好看到一篇奇摩的報導
出處
http://tw.movie.yahoo.com/nstory.html?id=502
其中一段提到
【公主與戰士】被新聞局電檢處列為限制級的理由為:「裸露、搶劫、逃亡、自虐以及不雅之言語…等」。然而這些『理由』相較於目前最紅的電影【功夫】卻是小巫見大巫。由美商八大之一的博偉公司發行的【功夫】得以輔導級輕鬆過關,令華展影業不禁為本土片商叫屈,也懷疑新聞局有抱美國大腿之嫌、貶歐盟顏面之實!
我個人是覺得 搞宣傳意味很大
但是也多少突出 電檢制度 似乎也沒一個標準(沒有統一的紅包價..呵)
也難怪 小叮噹會被搞成限制級
全憑自由心證 的制度 是不是該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