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僧結婚時, 和岳家說好聘金嫁妝兩免, 岳父給我老婆五十萬當陪嫁私房錢, 還有送一些寢具, 衣物之類的東東
男方自然要負責其他花費, 像餅錢, 婚紗, 六禮等一大堆花費
訂婚女方為主請客, 一周後公證結婚後由男方為主請客, 分別搞定...
不好意思, 我一直不能接受收聘金的作法, 為此糾紛太多了
親朋好友為了聘金鬧翻了的案例也有一些, 還有說大聘收來作樣子, 結果錢吃下去不吐出來, 搞到雙方不爽...........
這年頭女兒出嫁也不一定會和公婆同住, 伺候公婆一家人吧!
賺的錢也不一定會交給公婆吧?? 男方說不定還要養你女兒一輩子呢?
當然很多人收聘金是做個樣子, 禮數而已..........
但是,..................., 無論如何, 結婚是要花錢的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