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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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ryl
有劇情
有劇情
有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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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不合理處
最後阿湯哥去女檢察官辦公大樓殺她時,怎麼那麼確定她半夜還在辦公.
而不是在家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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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再殺其他證人時也有矛盾之處...
警察都還要詢問相關人才能掌握證人的位置
(譬如在舞廳時,警問家屬才知道的)
怎麼阿湯哥坐在車子什麼都知道了??
我只能這麼推測...暗殺組織的反情報做的比較好吧...
還有在計程車上面可能透過Notebook聯絡組織確定證人位置吧....
這樣或許說的通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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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aryl
司機後來憑名片打電話給女檢察官時,女檢察官當時不在她14樓辦公室,
而是在16樓檔案室.照理說像這類大型辦公大樓.應該都是總機轉分機系統.
女檢察官不可能在16樓檔案室聽到自己14樓辦公室的分機在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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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點問題相當大!!即使我想找理由說服自己也想不出來....
或許國外的電話比較神奇吧....
(看到Max打的手機在緊要關頭沒電...就想到我的手機也常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