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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m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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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餉平等 國防役特殊待遇沒了

「國防工業軍士官預備訓儲制度」 (簡稱國防役),將有法源。內政部役政署指出,已向行政院役政改革小組提出方案,將國防役納為「替代役」的一種,基於服役公平原則,在法定役期內的薪資亦將比照一般役男,業者多付的薪水將繳入國庫、成立基金專戶。

換句話說,「國防役」法制化之後,業者給役男的薪資雖然不變,但交到役男手上的薪餉,將由現行的每月35000~40000元,視役男軍階的不同,降為6000~15000元。企業多付的薪資將成立基金專戶,供役政改革之用。這項變革方向,已獲役改小組支持,相關修法提案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完成草案。

配合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役政署亦研擬規畫建立替代役男「後備制度」,將退役的替代役男組成協會,做為志願服務的人力資源系統。

役政署指出,國防役早在民國66年即實施,由於役男多到政府的研發單位如中山科學院、中央研究院等單位服役,因此雖行之多年,雖然法源不足並未引起爭議;直到後來,開放讓民間業者申請役男服役,引起「兵役公平性」的社會爭議。

據了解,國防訓儲役男只受訓3個月,就可進入民間公司服務,四年役期和一般上班族沒有兩樣,每個月還有35000~40000元的高薪,役期屆滿,不管是留在原單位服務、或以服役資歷求職,工作機會都比一般役男好很多。

相較之下,一般常備役役期長達1年8個月,視兵、士、官的差別每月薪餉只有6000~15000元,亦無特殊經歷供求職參考,落差太大。

不過,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政府政策希望讓有研發實力的年輕學子,服役期間亦能貢獻智力、不中斷研發工作,希望維持國防役;在兼顧善用國家研發人力、以及兵役公平的原則下,役政署因而提出「國防役法制化、役男薪餉公平化」的修法原則。

役政署指出,目前規劃的方向,除了替代役將增加「科技研究」役別,賦予國防役法源之外,對於國防役薪餉則確立「基礎法定役期內須與一般役男一致」的原則,亦即法定1年8個月的役期內國防役男的薪水不能高出一般役男,過了1年8個月,不管國防役男軍階如何?業者付多少薪資?役政單位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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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我去公司上班~每天被操~一個月才給我6000~15000,那我寧願去當兵
ps我現在還在讀研究所~明年才要開始找~可是照這樣子下去~我看明年我不用找了~直接去當兵好啦><"
     
      
舊 2004-12-17, 12:43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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