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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LG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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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r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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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3
引用:
作者
jony
這樣就夠了嗎?
就好像是打你幾個耳光,如今不再打而已!
至少必須在網頁上,公開道歉!,以表誠意!
又不需花他半毛錢!
同意,就像我今天揍X典大黑店一拳,請他不要生氣一樣,哇哈哈。
2004-12-16, 05:13 PM #
56
earlr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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