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菜瓜布
首先我要先數落發帖者,購物之前最好先做做功課
亮點出現在這個位置,一般廠商皆視為正常狀態,不算瑕疵
尤其是這類高單價商品,免得造成雙方困擾,花錢還得受一肚子氣
再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
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之第 十九條及民法259條規定
消費者之猶豫權(第19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
|
報告大大我對消保法的解釋好像有些不同的看法,請大家再指教
1.郵購買賣依據消保法施行細則第三條規定是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目錄之寄送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檢視商品而為要約,並經企業經營者承諾之契約。
2.訪問買賣的定義,依該法第二條第十一款的立法解釋,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而發生之買賣」。
這兩者好像都是在說消費者無法親自檢視產品的情況下才能很有力的要求7日內無條件退貨吧,但依照原發文大大的意思應是在可以檢視產品的情況下才購買的吧,所以是否能引用大大所提供的條文來做退貨的動作,又好像不是怎麼有力吧
我的看法是消費者除了要講消保法外,也要多對自己要購買的產品用點心吧,不要老是雙方認知不同造成誤會是沒必要的,即然華碩在網站上、保證書上都有寫明亮點的定義及保固方式,那麼消費者是否也能理智的判定也是一大學問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