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弟的媽媽騎車在路上結果人行道上一個死小孩把球丟到馬路上
結果卡到我媽機車後輪,想當然就摔啦
因為那個死小孩他爸態度很差,所以就直接叫警察來啦
警察來之後感覺上好像跟那死小孩他爸蠻熟的
因為他們一見面就可以聊的很開心
可能是因為那死小孩他們家在派出所附近開店吧
後來在警察的調解下對方願意賠償醫藥費跟一些摔壞東西的修理費
可是卻都沒有開三聯單之類的,就只有跟我媽說他有登記什麼的
可是我們什麼單據都沒有,而且管區的跟那死小孩他爸好像又很熟
感覺上就是吃虧了,而且從頭到尾警察都在幫對方說話
這樣算是吃案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