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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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mad
哈哈~~
看到這個我笑了
美國國民所得有3萬美元出頭,1美元=1/30000
台灣國民所得有1萬美元出頭,1美元=1/12000
一個莫名非洲不知名小國也許國民所得500美元,1美元=1/500
原來大家的標準都一樣
在台灣只要一天乞討超32元台幣的,就不算貧窮人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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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種同標準的看法的確很糟糕
在美國每天只有1美元 根本活不下去
在台灣每天只有1美元 活不久了
在越南每天只有1美元 比平均差一點 活著沒問題
在莫三比克每天有1美元 哇!是平均的三倍多 過的還不錯嘛
......可是所謂的好壞也只能跟周圍的人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