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DV明年納入電影
能否逐鹿金馬 由執委會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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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葛大維/台北報導
新聞局長林佳龍在金馬獎頒獎典禮前夕說:「新聞局補助1,500萬元給金馬獎,金馬獎應該交由民間辦,但金馬獎必須配合國家電影政策的發展,重新建立評審與給獎的機制,金馬獎應思考真正在獎勵甚麼,新聞局未來會加強與執委會及地方政府溝通。」
林佳龍昨天出席「電影政策與願景」發表會,明定將DV(數位影像)納入「電影」,但不能角逐輔導金,至於DV能否參加金馬獎,由金馬獎執委會裁定。
明年電影處編列2億5千萬元預算,4,500萬元直接用於輔導金,另有「國發計劃」的9,000萬元,依實際需要補助輔導金,輔導金分五百萬及八百萬元組。
新聞局規畫電影教育種子學園,培育電影人才;獎勵跨國來台拍片,在台拍片資金達一百萬美元以上,在台灣雇用演職員費用可獲補助20%; 將成立「電影創投基金」、「影視創投公司」,幫忙國內拍片尋找資金;成立「育成中心」、「國片聯合行銷中心」,幫忙國片拓展發行通路。
【2004-12-03/聯合報/D3版/金馬獎特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