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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lzebu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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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18
我是建議樓主跟該店的店長反應。

單據如果在的話那更好,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
我想店長就算再護短面對這樣的事情都應該會有相同的處理態度吧。
舊 2004-11-27, 12:29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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