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權中*
|
引用:
|
作者piyopiyolee
對人不對球就是惡性犯規,你可以去看看籃球規則和一些判例,
對於Jackson我覺得判的太輕了,其實他比Artest還更離譜,
被丟水的又不是他,他去湊熱鬧打個什麼勁,這種無腦球員該終身禁賽的,
至於JO我覺得就還好,他打的那位球迷原本就不該站在那裡,
球迷自己跑到這種混亂的球場中可以算是自己活該討打
|
當時裁判的響哨是普通犯規...
你可以去看重播畫面...
對人不對球就是惡性犯規~這樣說不對...
有時打快攻被犯規~有時也是直接對人
傑克森~真的是太扯了...
還一直挑興大班後~直接跑去打球迷
完全不是在勸架...
引用:
|
作者Cudacke
這什麼道理?
你怎麼知道別人忍不下來?
幹麻要先證明自己能忍下來,
這本來就是不對也不 "必要" 的,
管你有沒有能力忍下來,
忍不了的做了就該受罰,
就是這麼簡單而以.
|
若你自己都無法做到~有什麼資格去講別人?
否則你也只是滿口仁義道德偽君子而已...
大班只是被這樣搞一下~就想扁人
那大o怎麼辦~每場都被這樣搞?
那是不是每場都要來推一下?
擺明就是大班的心理建設問題~還要硬怪Arte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