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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99
引用:
作者vollhardt2000

恕刪!

而商家也言明在先要檢查 但你卻硬要進入 "故意"搞的自己不舒服
在來把一切過錯都推給人?! 這不是沒事找事做還是什麼?!


言明在先?
前面樓主不是講過了嗎,標語是在出口,又不是在入口。

還有,燦坤如要搜我身,是燦坤要提出法律有那一條規定可以搜我身,
而不是我要提出那一條規定不能讓它搜身。
     
      
舊 2004-11-20, 06:00 P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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