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ollhardt2000
還是你自己也知道 你本來就是在無理取鬧
念了一點書 懂一點法律 不是要拿來炫耀
不是拿來讓自己可以跩的二五八萬似的
不是拿來合理化一些你自己心裡有鬼的行為的
...
|
網兄啊 , 需要這麼激動嗎 ??
要曉得 , 就算你有再多的理由 , 再多的正當性可以反駁我, 但是你
表達的方式不對 , 你就會失去了正當性 , 失去了說服人的能力了 .
這社會是多元的 , 每個人都可以有其自由意志 , 都有其言論的自由 ,
只要是架構在法律規範之下 , 每個人都可以表達意見的 ..
你對我不認同的地方 , 如果可以平心靜氣的來討論 , 我也不會說不接受啊 .
你兩篇文章 , 充滿情緒性的字眼 , 且只是用你個人的認知來發洩 ,
這對於討論 , 是無所助益的 !! 如此的言論 , 在網路上充斥 , 而那個討論
串的最後下場 , 就是變成雙方在謾罵而已 . 你說我跩的258萬 ,
有嗎 ?? 我很平靜的跟大家在討論事情啊 ...
不是說讀了書就很厲害 , 我也沒用這些東西來壓人 , 我只不過是在
合理合法的架構底下 , 說出了消費者可以使用的權利而已 !!
是的 , 我們可以選擇拒買 , 當然 , 我們也可以選擇拒絕該制度 .
如果消費者不懂的運用自己合法的權利來告知商家 , 讓商家懂得改進 ,
那商家跟消費者只會永遠站在對立的一方 , 永遠也找不到平衡點的 !!
法律保護消費者 , 當然法律也保護商家 , 我自己也是做小生意的 ,
怎麼會不懂的商家的難處 . 只是同時我也是消費者 , 所以我也想擁有
消費者應享受的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