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跑去消基會查資料∼結果查到以下.....完全轉載消基會內容!
事件一
於五月份拿CD去燦坤實業(股)公司彰化中正店維修,店家首先向本人收取300元維修費,事後取貨時才告之需更換磁頭要價1900元,本人不想修,店員隨即表示300元是檢修費不能退,因有拆開檢查,這是本公司一向的做法。消費者認為有檢查費應事先告知,當初費用如果要先收不退也應該事先說清楚。
2004-06-08 函公司處理
2004-06-14 消來(回)電 告知業者地址電話,將消來函以掛號轉公司請
說明
2004-06-28 電消未接,電公司詢函收到否﹖公司了解後再回電表示未收到
本會轉函,再以掛號信函公司
2004-07-09 電消及公司完全無聯絡 。電公司范經理沒人接,0800電話忙
線(五、六通)
2004-07-13 電公司忙碌,電公司0800沒人接,0800電話一直處於忙碌中
事件二
92/10/8購買MP3乙台,使用半年後故障,保固期內送修後燦坤告知由於未使用指定電池導致故障,故需收取800元維修費,但消認為保固內容並未特別言明必須使用何種廠牌之電池,所以請公司負起保固責任
2004-07-16函公司處理、副知消
2004-08-09再函公司催辦
2004-08-12公司來(回)電 再查後處理
2004-09-30電消 :公司未與其聯繫,消已付費取回,不想理會該公司;確
認該產品說明書均未載明使用何種特殊電池
2004-09-30再函公司催辦
事件三
消費者在燦坤3C嘉義店購買丹福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之三松Digimax350數位相機,於保固期內因鏡頭無法回收而送修,卻稱需收取5500元之修理費,經消費者向嘉義店抗議後公司稱係消費者使用不當所造成,並出示相機鏡頭底緣摩擦痕跡,消費者檢視發現該「摩擦」痕跡疑似遭加工造成而非「撞擊」造成,因送修時並無該痕跡,消費者請公司妥適處理未果
經南區分會去函公司2次去電4次,公司仍置之不理

怎麼這麼多?
結果燦坤被消基會歸為 『黑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