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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oin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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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
引用:
作者darksnow
寫去公平會[email protected]看看吧..............
http://www.ftc.gov.tw/ShowNews3.asp?ID=2631
民國 93 年 11 月 15 日 第 3 則
主動掃蕩電視媒體及網際網路不實****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坊間電視媒體及網際網路不實****日益氾濫,極易破壞市場的正常競爭秩序,並影響消費者之正確選擇,使消費者為錯誤交易決定,公平會除已進行「查察不實****專案計畫」,與行政院衛生署、新聞局密切配合分工,共同取締不實****之外,公平會更擬定「主動查處電視媒體及網路不實****具體執行方案」,將自93年11月15日起主動掃蕩電視媒體及網際網路不實****,公平會呼籲業者宣播銷售****時,不得有誇大不實之行為,否則將依法嚴懲違法之業者。
  公平會復表示,依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


我早通通寄很多了.....有人跟我一樣情形....我是回覆說.......

日期: Wed, 17 Nov 2004 18:35:08 +0800 (CST)
寄件者: "宗政" <[email protected]> 檢視連絡人詳細資料
主題: Re: jooin0108您好,冒昧請教有關? 椐q器的問題....
收件者: "xy*_隱私" <xy*_隱私@yahoo.com.tw>


我的評價對話 與 http://tinyurl.com/4l9vphttp://tinyurl.com/43ebz  
公家單位也回覆.都已經說明很清楚了。
解決:他不給也不願退款解決.所以是他逼我找資料的~.
呵~換新有換跟沒換沒兩樣還是一樣濫~省奠棄~
想退款別想了.他只會找藉口與推給所謂的公司負責.死也不退
所以.....
一起廣發宣傳我製做的"省電器"迷惑?網頁吧! 多一善既少一騙!
或寄給 東森網路追追追..... 我有寄不過可能是太少或根本沒人寄.所以他們也沒回信與公怖.....

還是一起抗議吧!? 唉~報這案還真麻煩

蘋果日報回言:(不過我還沒回覆.....)

寄件者: "NEWS" <[email protected]>
收件者: "宗政" <[email protected]>
主題: RE: 讀者查詢店家等資訊
日期: Thu, 4 Nov 2004 15:57:28 +0800

您好,
請問您所張貼的文章,
您本人是受害者嗎?
請留下您的聯絡電話,
以供我們轉給採訪單位,
謝謝。
-----Original Message-----
From: 宗政 [mailto:[email protected]]
Sent: Wednesday, November 03, 2004 11:54 AM
To: NEWS
Subject: RE: 讀者查詢店家等資訊
終於看到字了!..... 萬分謝謝∼

經討論有網友說:
蘋果有時候別太期待,他自己都在接大篇幅的省電器****,還什麼蘋果優惠價2xxx,
寫信跟他說那是騙人的,結果他說有什麼審驗合格之類的才刊登,講完沒多久又刊了好一陣子...............

至於我問什麼貴報也有賣過貴報忘了嗎?
希望貴報再再再查詢清楚不要被利益衝昏頭!


請使用者與大家來公評與查詢真相。
請見以下連結
省電器真相詳細說明:
http://tinyurl.com/43ebz
===========================================
另一黑心傳銷?  呵∼蘋果敢不敢管?

您好:
  有關台端與名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購買省電器所衍生之消費糾紛一案,請台端採用下列方式之一提出申訴:
(一)用網路連線至「全民消費保護網」網站(網址http://1950.cpc.gov.tw/),使用線上申訴方式提出申訴。
(二)用空白或十行紙寫申訴書,內容需有台端之姓名、電話、地址,及企業經營者之名稱、電話、地址,整件事件經過及主要訴求,填妥後傳真(03-3391709)或函寄本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桃園市縣府路一號)收即可。如有任何疑問,可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上班時間有專人會為您服務。

桃園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 敬啟

一、台端九十三年十月二十三日電子郵件收悉。感謝台端對本會的愛護及公平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關心。

二、公平交易法所規範的範圍概分為兩大部分,一為規範事業之獨(寡)占、結合及聯合行為,另為對事業間之不公平競爭行為加以規範,藉以達成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公平競爭,促進經濟安定與繁榮之目的。

三、有關 台端反映經由網路購買「省電精靈」發生產品瑕疵,辦理解約退貨發生糾紛乙節,由於所述情事為網路購物****,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廣告內容之真實,其對消費者所負之義務不得低於****之內容;從來函附件內容顯示, 台端似依yahoo 網站郵購帳號付款購買「省電精靈」,如屬郵購買賣之一種,消費者得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於收受商品七日內無須說明理由辦理解約退貨;如因買賣標的物發生之瑕疵擔保問題,得依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以下規定請求解約退貨,屬民事爭議問題,宜循司法途徑解決。至於網路****對商品內容、品質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時,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虞,然而是否涉有違法,仍應視個案之情形而定。倘 台端認消費權益受損,建請依消費者保護法向所轄縣市之消保官提出申訴、調解,或循民事途徑尋求救濟;若認有涉及****不實,請書以真實姓名、地址、電話及附具購買該產品之發票、產品說明書、製造商或銷售商之地址(網址)、電話、銷售****等影本郵寄本會,另案向本會提出檢舉。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xy*_隱私 <xy*_隱私@yahoo.com.tw> wrote:
您好,因我在七月中有向賣方pang1225購買省電器一個,也發生了省電器漏液的情形,然後也看到了那個網頁(= =),想請教您之後的處理結果是如何(換新?還是有機會退款?還是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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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想買"省電器"用嗎? 網路業者販賣省電器誇大不實.公平會最高將處以2500萬元2004/12/10 14:28
歡迎架站者踴躍連結與轉貼.寄:
http://tinyurl.com/4l9vphttp://tinyurl.com/43ebz  
該賣家仍不願私下退款解決.是他逼我找及詢問更多資料給大家看個明白!
my
舊 2004-11-18, 12:1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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