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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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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是看不慣你不見容別人看法的態度,所以才回文..
為何與你看法不同就不准別人回文? 這裡不是一言堂吧?
2.草莓族和這件事何辜啦?七年級又與這件事情何辜啦?
(草莓族是指對挫折沒有忍耐力的人,七年級也不代表幼稚,
引用失當被口誅筆伐也不為過)
3.你以為打"ㄔ"就不算侮辱別人啦?
那我把所有罵人的髒話全部用注音打一遍,別人就拿我沒輒了喔?
污辱只要涉及意思的表達即足夠...
也就是看到的人知道你罵我"白痴"就夠了,
因為絕大部分的人不會認為我們爭論時你會說我是"白吃"吧?
人的格局要大一點,鑽這種小牛角尖是沒有意義的..
讓大家破壞自己的東西去換取廠商的新品更是道德和法律上的雙重犯規..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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