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oolbad
是阿....我是讀完研究所才去當兵的阿
想在請教幾個問題
常常聽人家說驗退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69年次以前,直接服補充兵或免役,另一種則是70年次以後,則是以服替代役為主,這種說法是有法律根據嗎?還是只是以訛傳訛阿?
其次,我驗退之後會不會有可能在被叫回去當義務役阿,如果有可能的話,我豈不是3-4年間的人生規劃都要受到兵役的牽制了
最後,如果我真的成為補充兵,但是我在新訓中心已經待了20多天了,那還是要在去當補充兵嗎?
謝謝各位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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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份文件k一下吧....
另外...我也是新訓被打回來的,因為脊椎測彎23度...
去兵役局跑了幾次的結果,我的症狀應該是不用再復檢...
但是等體位重新判定卻有的等,說是一個月...
實際等的時間可能要2個月左右....我是10月初回來...
問到的結果是11月下旬才會收到體位改判的通知...
判定結果不管是替代役甲/乙等,都是轉服補充兵..(69年次)
但是還要再排補充兵的T次,不知還要等多久就是了

另外,轉補充兵的話...去兵役局問到的結果是...
不能用之前再中心的時間去補...總之就是要再進去關一次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