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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Yin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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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arischo
Jerry Yin兄:
您說"以你的認知程度作為我發文的標準,我不是只寫給你看的,你不能要求我的寫作必須以你的認知程度為基準,並且因為你看不懂"
嘿嘿嘿!小弟倒想知道您對於"光譜"比我瞭解多少......您恐怕沒搜尋小弟之前的發言吧!

我只是覺得,您沒必要用這種一般人都無法體會的比喻罷了,您事後的解釋,恰好對比了您的不當!
另外,您說您不只是寫給我看的,我也想問問看到底有多少人懂您的意思....

如果您的本意,並未有下馬威的意思,那麼小弟在此向您道歉,對不起!
但是,給您個良心建議,下次請不要再這麼作了,否則恐怕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我也說過了,我要表達的只是,您的高談擴論並無法讓所有人認同,這就是我的重點,何來引喻失當呢?您對於文意的瞭解,難道還只停留在字面上嗎?

PS:您非必要回應!

我為什麼要搜尋你的發言呢?跟這個主題有關嗎?我非知道不可嗎?

引喻失當,指的是用了不對的比喻指涉你所要表達的涵義。我沒有犯這個錯吧,若有,請說出是哪裡。

想問多少人懂我的意思,請盡量問,那是你的選擇。我也想問你那種令人費解的比喻有多少人會誤解你的原意。

你良心的建議,我不接受、不贊同。但是我捍衛你有這麼說的權利。

最後,我要說,我的高談闊論無法讓所有的人都認同,我知道。正如你的高談闊論也一樣,我在之前已經說過自己並沒有要讓所有人認同的目的,我在上一篇文章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但是,討論版本來就是一個允許大家高談闊論的地方,相信你不會只讓你自己這麼做,而不允許其他人,我相信你不是這樣的。希望我對於你的文意有正確的理解,請先用正確的文意。你何來隱喻失當,我已說了兩次。以你的聰明才智,應該不用我說第三次,理由在我發的這篇文章的上一篇已經有說過一次。在我第二篇發表的文章裡,我也說了一次。意思就是你拿一個已經對於此有明文規定禁用的網站來類比這個站,是不對的。既然他已經明文規定了,想要繼續參加這個網路社群,就應該遵守它所立下的規範。而在這個站,這個議題還在討論階段。你卻叫我將這篇文章發表在那些已經明文規定禁用注音文的版。這就是引喻失當,情況不同,不能類比。如果今天這個站已經有禁用注音文的板規出現了,你的說法就會成立。可惜現在沒有,我至少是在他禁止使用注音文之前發表這篇文章。我想這麼說,與我前面所表達的意思一致,你認為有什麼不妥之處,歡迎指教。因此,這不是我的問題,而是你真的引喻失當。

關於我借用光譜的涵義,哪裡失當了?請說明。以及,既然是非必要用,也沒人不准我用,所以,我可以用。如果我借用光譜的涵義來顯示人類對於某項事物思考的立場有誤,當代國內以及美國的政治、經濟、還有管理學者,以及我的許多同儕可能都將遭到你的批判。

如果到最後,你證明我們這麼用是錯的,我們先在這裡向你說:「我們錯了,對不起,請海涵。」

這是我回覆你的疑問,如果你還有什麼問題,想繼續回應的話,請回吧。因為某網友的緣故,我決定不回應他。也不會再回應你,因為沒必要了。我們已經看起來像在吵架,可是是兩個一律是用正體中文的人在吵架。已經說完我想說的了,你認為我有錯,也不要緊。因為你不會再看到第二篇了。

附註:我已經修改過,所以這一篇才是最晚發表的。
舊 2004-10-25, 02:27 AM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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