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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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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381
引用:
作者fkkvms
很抱歉,沒有yes或no
我的立場只有一個:
適當的使用適當的字完整的表達他的意思


對此話題本想點到為止,想不到網友反應熱烈,其它荒謬言論就懶得回應,但閣下的立場說法,在我來看實在夠無俚頭,請問什麼叫做"適當的使用適當的字完整的表達他的意思"?

使用注音文就是在正體文字中夾雜不完整文字,而每一個不完整文字都必須要靠前後文字來解讀出來,請問何來適當,何來完整?最適當最完整的表達意思就是使用繁體中文,沒有模糊的詭辯說法。

注音文之所以讓人反感,主要有二點,其一是使用者偷懶心態,其二是文字閱讀問題,兩者合起來就是其他網友所言:不夠尊重..

就像閣下總愛在中文裡夾雜簡單的英文單字,或許是你的習慣,也或許是你偷懶,但閱讀者總還能理解你文字表達意思,因此就不會有人反對你這種用法。
     
      
舊 2004-10-24, 03:38 AM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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