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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kv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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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96
引用:
作者XTREE
你先去從1~6年級的國文課本先念一念在說 :

我國文沒多好~但是~在公開論譚我一律不打注音文
~打錯除外~呵

要表達一個事情中文可以用很多種不同的文字來敘述
不要連小學生都不如了~


我不懂何謂"公開論壇",
您就說"公開的場合",我能很迅速的了解您的意思.

當然,要表達一個事情中文可以用很多種不同的文字來敘述,
但是我是指適當的使用適當的字來清楚完整表達我的意思,
也就是恰當的,精準的表示.
有讀過書的人跟書讀太少的人差別就是在這點.

另外,如果您連別人PO注音文都認為是不尊重READER時,您又如何要求別人應該尊重您的錯別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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鉕(^^べ
舊 2004-10-23, 05:57 P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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