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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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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
直接交給警察局
它會送交法院
不過時間久了點
可以試試存證信函
他如果怕 就會找你私下和解
因為他可能以為你說要告 只是嚇嚇他
所以存證信函 還滿有用的
要不然自己上地方法庭
那邊都有法律諮詢人員 會拿單子 給你填
一般傷害罪 對方又承認的話 是用不著律師
如果對方 後來反口 說沒有 記的調警局的筆錄
既然要告的說
那就 刑事上的傷害罪 和民事上的求償一起吧
精神 和 身體上的傷害 一起告
關於時效的問題 應該還好 反正就快一點起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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