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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ischo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05
引用:
作者瑞緋
第三:搜尋 不是收尋
錯字罰寫一百次

引用:
作者瑞緋
好像是沒這個規定(雖然說版規在哪我也沒見過...)
不打注音文是對別人的一個尊重
多按一個按鍵並不會花到多少時間和力氣
但是可以令看文章的人覺得較舒服
而且這個論壇並不是只有台灣人會來而以
也會有許多的大陸人、香港人過來
你也不會希望他們用粵語、簡體文吧
希望你我共勉之

第四:而已 不是而以
錯字罰寫一百次!

瑞緋兄,開玩笑的,別生氣喔~
我也偶而打錯字被糾正,共勉之.....

我贊成您的看法,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有點自私.....
舊 2004-10-19, 03:31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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