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室友4前(09/24)於建國商場買了一個CRT螢幕...
拿回宿舍,看到0800+日益通......
小弟驚覺這不就是有名的青山綠水機.....

又再仔細看了一下...
檢磁的序號是原本外殼上就有...
但是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的貼紙卻很粗糙(感覺是用印的)...
而且還蓋住了螢幕的Model No.,小弟輕輕撕起一角,發覺裡面原本的序號早已用麥克筆塗黑.....
而據他說,店家賣他時亦未說明是新品或舊品.....而他就笨笨地以為是新品...
螢幕現在使用起來是沒什麼問題,但是他說很怕有天螢幕會突然爆炸.........
請問,這該怎麼辦呢???能跟店家要求退換貨嗎???
剛查了一條法律條文,不知道有沒有用?:
★根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規條例規定,當您收到商品發現有任何產品暇疵問題可在7日內與客服人員聯絡進行退貨或換貨。★
PS:
小弟的室友已經被小弟罵到臭頭了....
想說來這裡請教有退換貨經驗的會員朋友.....請大家給他一點意見.... 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