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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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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60
引用:
作者大昌
釣魚合法?

小弟愚見:

法律歸法律.公理歸公理..台灣法律已經到了這可悲的地步...

不論如何.條杯這種"合法"的行為.已經激起大部分人心中的份慨.這..不予力爭吧!

台灣的情`理`法本因是個美譽.沒想到卻成為人民的悲哀...
舉個例.機車如果違規被汽車撞到...鬧到法院.多半還是機車贏面!
但是如果是在美國的法`理`情...這種情況.不但機車騎士要自己付錢看醫生.(死了一樣自己出錢買棺材).....就連汽車部分還可能要賠償!

還有老阿伯騎腳踏車違規騎到"禁行
機車"的汽車用道被大貨車按喇叭下一跳當場倒地心臟病(沒撞到喔!)....掛ㄌ ...
此案貨車駕駛必須賠償大筆金錢!....這時理何在?因為講情..死者為大嘛. ..所以要"合法"掏錢賠償!!

案例太多了...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相信很多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朋友都能體會..)

其實這不全然是...


昨天軍訓課的時候
教官跟我們說學校前面的一條小路.有一個老太婆逆向結果被本校學生撞倒
結果在醫院拖了兩天才死,對方要求賠300多萬,事後賠了2xx萬
真搞不懂..是老太婆逆向,憑什麼要人家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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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9-21, 09:04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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