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合法?
小弟愚見:
法律歸法律.公理歸公理..台灣法律已經到了這可悲的地步...
不論如何.條杯這種"合法"的行為.已經激起大部分人心中的份慨.這..不予力爭吧!
台灣的情`理`法本因是個美譽.沒想到卻成為人民的悲哀...
舉個例.機車如果違規被汽車撞到...鬧到法院.多半還是機車贏面!
但是如果是在美國的法`理`情...這種情況.不但機車騎士要自己付錢看醫生.(死了一樣自己出錢買棺材).....就連汽車部分還可能要賠償!
還有老阿伯騎腳踏車違規騎到"禁行
機車"的汽車用道被大貨車按喇叭下一跳當場倒地心臟病(沒撞到喔!)....掛ㄌ

...
此案貨車駕駛必須賠償大筆金錢!....這時理何在?因為講情..死者為大嘛.

..所以要"合法"掏錢賠償!!
案例太多了...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相信很多有發生過交通事故的朋友都能體會..)
其實這不全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