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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ber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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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230
****有罪,在於對方的年紀....因為未成年...
在台灣的社會****易是有罪的。
那是過去的觀念,現在不是一直在談這方面的法律是否要改變?
所以,前面有些人說,這位軍人有罪....
對,現行的法令他有罪。
可是以後的法令呢?也許不一定。
男人有精蟲作祟的時候,要找一個宣洩管道
不要跟我講自己手排,健康教育課本或是一堆人都講說,多運動,腦袋不要想這些東西。
屁啦,我到欣賞美國派或是西方人的觀念,早早教自己的兒女,如何保護自己、如何享受,不是一味的防堵
這跟真槍實彈的作戰是不一樣的
我覺得那位軍人的動機沒什麼,就是需要,找管道,只是他的管道,他的對象現在錯了,他也倒楣被抓到。
那講到警察的合法性,對呀.....
這樣的釣魚實在不太光明磊落,警察是克盡職責,案無分大小案,都要主動偵察。
可是呢?請問一下警察自己的心態,不要因為要發現犯罪就忘了手段的問題跟態度的問題。
對於積極奉獻的警察真的要深深的敬佩,對於吃案,自以為老大的地頭蛇的警察真的要唾棄,只是現在民眾發現的狀況根本是劣幣驅除良幣的狀況。
舊 2004-09-20, 08:01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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