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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k
Golden Member
 
ch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雞窩
文章: 2,822
我記得好像有聽過在美國如果用釣魚的方式,是違法的
因為違反了程序正義,基本上我真的很不認同這種辦案方式
去釣賣毒品,賣軍的火的那還比較說得過去,釣****..這...是不是太浪費人力了
 
舊 2004-09-20, 08:40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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