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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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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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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我大概跟你一樣,只是債主是銀行而已
自己一個人要負擔全家人的費用,是標準的月光族
薪水全部拿去還銀行欠債及父母親生活費,以30歲也是不結婚
因為沒錢,沒明天!!沒希望!!
舊 2004-09-16, 05:54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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