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osan
那個債主很聰明,他在我讀高中時,給我簽了一張東西…
好像就是我放棄繼承也沒用…
還有,老爸欠錢,兒子怎麼會一點關係都沒有呢…?家裡只有我一個男孩子…
而且小弟的老爸也有點年紀了,所賺的錢並不多,只夠付房租…
而我上班的薪水,要拿出一半還錢,跟本看不到什麼未來…
前陣子遇到個不錯的女孩子,不過她已經不愛我了…
我捫心自問,能給她什麼,唉,是的,什麼都不能給,
她跟我在一起可能只有吃苦的份吧,她的選擇是對的
也許這一輩子,自已沒有辦法結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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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遭遇其實和你差不多喔...我爸連房子拿去貸款都不說.一直到事情隱瞞不住才得知
其實這些都只是你爸和債主之間的問題,如果你基於孝心勇於承擔,那我祝福你..
若你想過自己人生, 你可以跟我走一樣的路,搬出去住並放棄繼承.畢竟人生只有一次
好好思量.未成年的簽名不具法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