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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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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gst
謝謝各位!看樣子好像很麻煩,有點想放棄了.

有次我爸遺失1萬元支票,後來也是放棄了,因為手續很麻煩!
先去銀行辦遺失,還要寫份書面文件說明遺失時間地點
送交警察局報案.再拿這些文件去法院辦催告.不囉唆,先繳1000元
之後還要登報,再將登報資料寄給書記官,最後還要開庭.
這些手續想起來就嚇人,最後還是選擇放棄,因為跑這些程序不知
要請多少假,而且整個過程至少要半年,聽人說也許會拖到1年,
基於對法院程序的厭惡,只好放棄那1萬元了
舊 2004-09-14, 12:34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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