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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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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雪藏《英雄》”事件
電影公司發表公開信解疑
http://www.sinchew.com.my/content.p...id=200409090064

(洛杉磯綜合電)繼《英雄》蟬聯美國票房冠軍後,購下此片美國版權的Miramax為了回應此前“雪藏《英雄》”一年半的質疑,副董事長哈維偉恩斯坦近日在美國的《綜藝》雜志上發表公開信,為Miramax為甚麼要這樣做給出瞭解釋,也算間接的給《英雄》道歉!

2003年,在中國取得票房奇跡的《英雄》被Miramax引進到北美,該公司還買下了《英雄》在美地區的版權,可是整整一年都沒有對影片進行全面宣傳,因為當年Miramax的“任務繁重”,比如承擔自己投資的大片《Gangs of New York》、《Chicago》的宣傳。而今年的放映計劃本來定在6月,可又隨著該公司投資的《Kill Bill 2》的宣傳而擱淺。因此一直有“Miramax雪藏《英雄》”的說法。

哈維在公開信中提到,原本他們已經準備讓《英雄》挺進奧斯卡,但卻在電影即將拍完的時候,得到了一些令人失望的消息。“首先,我們不可能在2002年底發行(甚至無法在12月份拿到拷貝),但是製片人堅持要在2002年10月末放映一週,以便取得角逐2002年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資格,這就意味著《英雄》將喪失報名2003年奧斯卡各單項獎的資格。此時,我們要大力推廣《英雄》的策略就也無用武之地了。然後我們又遇到一個麻煩,原本計劃在2003年8月全面公映的《英雄》,迎頭撞上了成龍的《飛龍再生》,但我們很清楚必須讓《英雄》避開任何一部功夫片、必須在市場上獨佔先機。這時昆汀塔倫天奴介入,他建議我們把《英雄》的預告片和《Kill Bill 1、2》貼在一起,同時在影院和音像製品****現。這個獨一無二的機會使我們一下找準了《英雄》的最佳觀眾群,而且“昆汀推薦”的慷慨允諾也保證了這部影片的商業前景。

星洲日報/娛樂•200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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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9-09, 07:47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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