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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f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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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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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clee
這段言論還是很有問題
難道所有廠商的老闆都是想一親芳澤嗎?
其中找林志玲代言的有唐安琪,難道唐安琪是同性戀?
找徐乃麟與唐立琪的廠商也想一親唐立琪的芳澤嗎?
如果林志玲只是單純代言,徐乃麟應該向她及廠商道歉
因為林志玲明知對方找你代言是為了一親芳澤,仍願意代言,不是等於賣肉?

這次事件只能說...媒體不長眼,乃哥好運氣.因為"一些"廠商的老闆想一親方澤,
就文字面解釋,就已經先打馬虎眼了~除非有老闆白吃到對號入座....
另外林志玲當然更不可能為此事件澄清,更不可能對號入座~
所以只能說,媒體的一時不察,造成林志玲的傷害~也造成兩位大哥的誤解...
無知的百姓,只能看媒體在作秀....任憑媒體擺佈,不是嗎?(不要臉的媒體竟然還拿此
議題為即將撥出的節目作****,啥咪還原現場有的梅的..唉)
這就是所謂改革過後的多元化社會~ >.<!!!打馬虎誰都會呀..看看"新莊"
淹水都沒人鳥就知道了,誰叫某人是"大姐"~沒人敢動她~
舊 2004-09-03, 03:00 AM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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