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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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andow
這個社會就是變態
有些女人天生犯賤
.......以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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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NO,把人打成殘廢是犯法的。
如果有一個小偷想搶你,他手上拿一把刀,而你把他打成殘廢,那陪審團絕對會判你重傷害。
尤其那個小偷如果又在法庭上哭嚎:『我是因為沒錢養父母才出此下策。』,那罪人就是你。
基本上我說的反擊是指點到為止,而不是人家打你一拳(驗不出傷來的那種),你就把人家打成殘廢。
當然不是說事情要用暴力解決,而是男人被女人打的時候為什麼不能反擊?
反擊了當然雙方都有錯,只是社會大眾為什麼只譴責男人?
如果大家都這麼想的話那乾脆來變性好了...啊不對,變性人的社會地位更低。
相比之下男人還比變性人要好,社會大眾雖對男人有諸多要求,可不會恥笑一個有用的男人。
有用的變性人不管怎麼樣還是會被恥笑,就跟同性戀是一樣的。
算了別扯太遠,反正我要表達的是人生而平等啦,就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