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成立再多的組織也沒有用,雖然大量的團體可以達到某種程度的施壓,
但在整個產業在非常接近谷底的時候,這樣的做法,無疑是分散力量、分開了焦點,
打游擊的方式,是否適合目前的台灣電影,我真的不這麼認為,
因為台灣電影只有一個,但是發言管道太多、太雜了,我所知道的就有
台灣電影創作聯盟、台灣電影文化協會、電影導演協會...
整合所有的資源應該比較重要,我覺得應該由政府帶頭整合力量與資源。
另、進口大量的美國電影倒是無可厚非,畢竟主流娛樂的力量無法抵擋,
但是,在開放市場的同時,卻完全無視本國產業的現況,制定相關配套措施與法令,
造成了無可彌補的後果與代價

我認為在台映演的每一部外國電影的每一張電影票,都應開徵台灣電影回饋金,
而且還明令不得將成本轉稼至消費者身上,並規定電影票上限...
但這畢竟只是想想,草民小弟我總是無能為力

我無業中,但仍想為台灣電影盡一份心力,目前全身只剩幾百元能活,恐怕再也無能無力了
但即使電影資源與力量整合成功,政府也帶頭往前衝,
其實真正令人懷疑與擔心的,是我們的立法委員諸公們,了解電影的有幾位?
不說電影,了解整個文化藝術產業的有幾位?

即使幫他們擬定好了白皮書,能看得懂的或真正關心的又有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