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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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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文章: 3,371
引用:
作者SIP
唉,這討論串到最後就是質疑你的人
而非質疑你說的話

人都有犯錯的機會
只是問題是犯錯是否給予補救的機會
如果大家的意見是他推卸責任
所以給他活該死

這社會缺少的同情心,
不是〝是否給他重填〞的結果
而是面對他寫錯的情況
丟下〝活該〞而不是〝有沒有辦法〞補救
決定風氣的是態度,不是結果



你始終沒有搞清楚一點
現在給他重填的機會 這個責任是要我們台灣社會來買單嗎

台灣有多少人曾經因為填卡失誤而接受了重考的結果?

請問 這些人不該被補救?

今年高分落榜的人 是否也該被補救?

你所講的 結果全是對這個人的特例.........
而特例 真的該開嗎
舊 2004-08-13, 09:54 AM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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