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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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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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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P
我想我要講的論點祇不過是一個而已
就是:盡量在有限度的情況下
不讓一點小錯誤造成重大的損失
作弊就是錯
但是不能給第二次機會嗎?
作弊就一定要踢出去死無全屍?
就是因為學生不能組織工會
所以社會更一該主動幫忙爭取
話說回來,他如果不care就不會吵那麼大聲了
我實在想不到為什麼一個粗心的孩子
一定要面對重考的結果
是否太殘忍了些?
當然你說沒差,活該
只不過是說這個社會就是冷漠
那我也沒什麼可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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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他那麼CARE啊
那麼為何當初還有一個多小時為不做檢查?
之後再來CARE?
現在就因為他站出來說話就要給他SPECIAL??
那麼如果有天他去考託福/SAT/GRE
犯了同樣的錯誤...
你想那些單位會怎麼處理?
太殘忍?
如果今天是別人的錯?
那麼可以爭取
今天是自己的過失還回來爭取...
爭取啥..?
如果他有實力
為何怕去面對重考?
更何況今天是誰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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