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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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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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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P
回到問題的原點
今天他不是填錯到後面二十幾名的志願
這是可以給他一個教訓
但是填錯到5XX=>1XX
這種錯誤很明顯是可以不用逞罰他那麼重

知道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光是一種
我們可以讓他補救上一些4XX甚至3XX的機會
給他小小的教訓
也抑制以後想亂填志願卡重新分發的人的出現
但沒必要讓他1XX活該死的好

我主張補救措施可以有
但同時也要防止以後這種事情發生


很明顯?
那其他飯類似的錯的人
就不明顯囉?

還是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依你的看法

我想大考得廢除了

要不就是得隔年上學
舊 2004-08-12, 12:59 AM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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