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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回歸三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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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IP
1.要求軍校生的標準是準軍人,已經超乎一班學生了
2.在孩子沒出社會之前,社會給寬容是必要性的

我是覺得沒有必要開特例
但是有必要檢討其制度的公正性
就像當年美國總統florida的選票方法
總不能給Al Gore一句活該吧


那請問大學生**殺案
是否該給予同情?

中學生飆車殺人案
是否該給予免刑?

國中生強姦班上同學
是否該給予關愛免罪?
 
舊 2004-08-12, 12:53 AM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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